近日,彭阳县法院通过网络司法拍卖,对被执行人徐某名下的4处房产进行处置,执行到位393万元。
彭阳某公司诉徐某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经法院审理,依法判决徐某返还借款本金580余万元及利息。因徐某未在判决确定的期限内返还欠款,彭阳某公司申请强制执行,评估拍卖徐某提供抵押的4处房产。执行过程中,彭阳县法院执行法官结合4处房产状况和同地段其他房屋市场价值判断,如果选定辅拍机构并通过“评估+拍卖”的方式处置上述房产,会增加徐某的费用负担和因时间产生的利息负担。鉴于此,执行法官在不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基础上,促成双方通过议价方式确定拍卖保留价,使案件省去传统评估时间,快速进入网络拍卖程序,加快对被执行人资产的处置变现速度。房产拍卖成交后,徐某多方筹措补齐剩余借款,申请执行标的全部执行到位。
彭阳县法院在高效处置财产、实现案件执结的同时,减轻了徐某的利息负担,并为徐某节省评估费、辅拍机构佣金等10余万元,以实际行动践行了“在依法保障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同时,最大限度减少对被执行人权益影响”的善意文明执行理念。(记者 马琳 通讯员 海殿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