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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阳法院把法庭“搬”到家里温暖送到心上
2024-07-09 22:00:00   来源:宁夏法治报

  “没想到法官会上门为我们调解,麻烦你们了,我一定会按期还款。”近日,彭阳县法院法官上门调解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

  今年2月24日,李某在史某经营的店铺购买2万元货物。一周后,李某因个人原因向史某提出退货要求。经协商,史某同意退货退款,但因资金紧张,史某先行出具2万元欠条。然而出具欠条后,史某却突然消失,店铺也随之关门。无奈之下,李某向法院提起诉讼。

  “不是我不想还钱,实在是没有办法,家里出了点状况。”电话那头传来史某虚弱的声音。原来,年近七旬的史某不幸患病,为了治病,他关闭了店铺,花光了积蓄,还欠了一堆外债。得知事情原委,考虑到史某身患疾病、出行不便,难以到法院参与庭审,在征得双方当事人同意后,承办法官决定到史某家中上门调解。

  6月28日一大早,承办法官和书记员带着案件材料、庭审设备来到史某家中,发现李某早已等候多时,还帮助行动不便的史某端茶倒水。见此情形,法官认为该案调解基础较好,在认真倾听双方当事人意见后,着手进行现场调解。“老史,你已经70岁了,店铺经营了这么多年,谁不知道你的为人?虽然你的情况特殊,但生意人最讲究诚信,不能让这件事影响你大半辈子积累的信誉。”法官一边向史某阐明利害关系,一边劝解李某体谅对方的难处,从法理、情理上引导当事人换位思考,最终双方当事人达成一致调解意见,由史某分期支付李某货款2万元。(通讯员 马聪

【编辑】:张静
【责任编辑】:张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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