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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督促履行机制贯穿诉前诉中诉后
彭阳法院全过程发力促进纠纷实质性化解
2025-05-16 17:41:51   来源:宁夏法治报

  今年以来,彭阳县人民法院积极推行督促履行机制,做实“诉前、诉中、诉后”三环节协同发力、融会贯通,让群众的矛盾纠纷能够用最低成本化解,胜诉权益能够在最短时间兑现,切实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

  诉前释法 做实前端化解

  “我到法院递交诉状不到二十分钟,你们就帮我要回了欠款,速度不是一般快啊!”李某看着手机微信转账消息激动地说道。

  5月9日上午,办理原告李某诉被告马某民间借贷纠纷案时,工作人员小杨联系马某询问核对案件相关信息。得知马某并非恶意拖欠欠款后,小杨把握机会及时跟进,耐心进行释法说理,并劝说马某珍惜好友之间的信任与友谊。

  “之前确实是手头紧张,本以为朋友之间不至于打官司,现在看来是我错了。”马某在小杨的劝说下意识到自己的错误。为了及时弥补过错,在挂断电话后,马某立即向李某支付了5万元欠款。

  诉中发力,实现案结事了

  近日,赵某诉张某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在退休法官老刘的努力下得以化解。原来,赵某将张某诉至法院要求其支付钢管、扣件等租赁费5.9万余元,而张某以赵某计算天数与实际租赁时间不符为由拒绝支付。

  退休法官老刘凭借多年的办案经验迅速地找到了案件焦点,以专业的法律知识和耐心的态度组织双方进行先行调解,通过现场结算,让原本说不清、道不明的债务瞬间清晰明了,张某提出分期支付欠款。

  为实现案结事了,老刘根据张某的经济状况,鼓励其一次性履行义务。最终,在老刘的劝说下,张某当场支付赵某5万元租赁费,该起纠纷最终得到实质性化解。

  诉后延伸 助力执行减负

  “真是太意外了,公司正准备申请强制执行,这20万元就到账了!”5月12日,某建材公司向承办法官打电话表示感谢。

  在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中,法院判决某商贸公司支付某建材公司货款20万元。眼看判决书即将生效,而某商贸公司却丝毫没有履行意愿,承办法官遂按照“督促履行”机制,向某商贸公司发出《执前督促履行义务告知书》,同时与该公司负责人当面沟通、释法析理,督促该公司按照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主动履行。

  “法官,我明白了,我这就安排财务去履行!”某商贸公司在判决生效后次日,主动向某建材公司支付了所欠货款,使该案得到实质性化解。

  今年以来,彭阳县法院积极推行督促履行机制,制定督促履行告知书,并将督促履行情况纳入绩效考核。截至4月底,民事裁判申请执行率54.81%,同比下降18.99%;新收执行案件747件,同比下降3.74%。(通讯员 王维辉 刘丽霞)

【编辑】:张静
【责任编辑】:邹炜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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