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新闻网讯(记者 胡俊)“法庭庭审案件,对证据的要求很高,在以后的执法办案过程中,我一定要认真学习,不断反思查找执法过程中的不足,树立全面调查取证的意识和提高依法收集证据的能力,同时注重每个执法环节和细节。”近日,在旁听完宁夏固原市彭阳县人民法院“03.01贩卖毒品案”庭审活动后,彭阳县公安局禁毒大队副大队长王凤麟深有感触地说道。

为提升彭阳公安民警执法能力和水平,提高人民群众法律意识,构建良好的社会治安环境,彭阳县公安局结合“八五普法”计划,扛实“谁执法谁普法”的责任,积极探索建立健全更具有针对性、更大范围的旁听庭审“以案释法”机制,推进法治彭阳建设。今年以来,彭阳县公安局会同彭阳县人民法院组织民警、人民群众代表旁听重大刑事案件庭审活动5次。
参加完旁听庭审的群众代表王进军表示,通过旁听,对自己是一次非常生动的普法教育,更深刻地了解到毒品的危害性,回去后将和小区居民共同分享这次的毒品案件旁听收获,当好宣传员,争做遵纪守法的好公民。

今年年初,彭阳县公安局同彭阳县人民法院进行会商,促成建立健全开展针对性地组织民警、群众参与刑事审判旁听庭审的长效“以案释法”普法长效机制。双方对旁听主旨、意义,如何确定旁听案件类型、旁听参与对象及旁听运行方式等相关问题进行了探讨,深入交流并达成共识。重点针对一段时期比较高发、典型的案件,涉众型案件、影响较大的案件、群众关注的案件,统筹好时间、范围,公安牵头联系乡、村、社区组织群众参加旁听庭审。
针对执法服务管理对象的法治需求,分层分类实施,全面增强普法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把普法融入全面依法治县全过程。组织公安民警旁听“以案为鉴”,让办案民警在庭审质证中深切感受到执法程序的重要性及证据收集重点,进一步牢固树立以审判为中心的理念,对照自身执法情况,找出不足之处,不断提升民警执法能力和办案水平。组织人民群众代表旁听,通过真实案例,“以案释法”大家自觉守法,主动用法,共同维护彭阳良好社会治安秩序,不断提升彭阳营商环境。(图片由警方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