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6日16时许,彭阳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城区中队执勤人员在县城惠民家园小区路段巡逻时,发现该小区临近街面的楼前停放的一辆电动车突然冒烟起火。执勤人员见状,立即停下警车施以援手。其中一名执勤人员上前维护现场秩序,指挥群众远离着火点,另外两名执勤人员迅速从警车上拿来灭火器控制火势。经过大家的共同努力,3分钟过后,现场大火被彻底扑灭。
因着火点被及时扑灭,未对临近单元楼造成太大伤害,小区居民和物业对执勤人员的快速行动和及时帮助连声致谢。(彭阳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吴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