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彭阳县人民法院为符合救助条件的29名申请执行人发放司法救助金7.7万元。
2023年,杨某、李某等29人为彭阳县某公司提供劳务,因该公司迟迟未支付劳务费,经彭阳县人民法院调解,该公司应支付杨某、李某等29人劳务费9.6万余元,但该公司未按约定期限履行支付义务。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采取多种财产调查措施,均未发现该公司有可供执行的财产。办案过程中,执行干警走访了解到杨某等人均为农民,平时靠务工补贴家用。为尽快解决29名申请执行人的实际困难,彭阳县人民法院决定对该案启动司法救助程序。经严谨审核,认定杨某、李某等29名申请执行人符合司法救助条件,为他们发放司法救助金7.7万元。
“太感谢了,这笔钱对于我们来说真的是雪中送炭,要不我们几个月的活就白干了。”杨某拿到司法救助金后一个劲地道谢。(记者 王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