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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阳法院延伸服务触角到当事人家中庭审
   来源:宁夏法治报

  10月11日下午,彭阳县法院干警冒雨前往泾源县某乡镇被告人王某家中,进行了一场特殊庭审。

  被告人王某因涉嫌寻衅滋事罪,被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因其身患重疾,公安机关对其采取取保候审强制措施。公诉机关提起公诉后,承办法官了解到王某的情况,前往王某家中送达了相关材料,告知其相关权利义务,并嘱托王某安心养病。

  开庭前,为充分保障被告人诉讼权利,彭阳县法院为被告人王某指定辩护人,确保被告人能够充分表达意见。为不耽误案件审理进度,考虑到被告人因患病不便来法院开庭的情况,承办法官决定前往被告人家中开庭审理。庭审中,依法进行法庭调查、法庭辩论,全面听取控辩双方的意见,被告人进行最后陈述。整个庭审过程公开透明,庄严有序,充分保障了控辩双方的诉讼权利。庭审结束后,被告人王某对法官上门开庭表示感谢。

  “彭阳县法院将积极践行能动司法,主动延伸司法服务触角,常态化开展巡回审判工作,把法庭搬到乡村、社区,为路途遥远、行动不便、生病在床的当事人上门立案、巡回审判,以‘如我在诉’的态度办好每一起案件,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彭阳县法院院长孙有平如是说。 (记者 马琳 通讯员 杨志远)

【编辑】:张静
【责任编辑】:张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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