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初,沙某雇佣杨某等4人为其修建宅基地,但未签订书面合同。房屋封顶完工后,杨某等人要求沙某结算工资,沙某以各种理由拒不支付。无奈之下,杨某等人来到彭阳县法院求助。
案件受理后,彭阳县法院当即开启涉农民工案件“绿色通道”,优先审核、快速立案,并安排法官助理对该系列案件开展诉前调解。
“既然纠纷发生在村里,那就在村里解决。”法官助理决定联合当地村委会共同化解纠纷。法官助理将双方当事人请到村委会,面对面向沙某释明拒不支付劳务工资的法律后果,希望沙某将心比心,体谅农民工的不易。经过耐心沟通,沙某一次性向杨某等4人支付11610元劳务工资。(通讯员 邓彩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