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阳举办民间艺术作品展启事
彭阳民间艺术家及民间艺术爱好者:
为加快推进彭阳县手工艺品产业发展,提升广大人民群众创业就业能力水平,用宣传思想文化系统“担当新使命、展现新作为”的奋斗精神,提高彭阳县民间艺术创作水平,彭阳县委宣传部、彭阳县文联决定举办民间艺术作品展,在全县范围内征集手工艺作品。征集有关事项如下:
一、活动目的和意义
手工艺品具有市场需求大、附加值高、绿色环保、精美、传承中华优秀文化等特点。此项活动旨在从征集作品中遴选、发现、打造具有地域特色、民族特色,实用性艺术性强、有开发前景和市场发展前景的作品,通过包装、展示、展卖等活动,使手工作品向商品化、产业化、规模化方向发展,对于进一步宣传彭阳文化,促进旅游业发展,促进农村群众创业和灵活就业,增加群众收入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组织单位
1.主办单位:中共彭阳县委宣传部
彭阳县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2.承办单位:彭阳县民间艺术家协会
三、作品类别
利用传统手法制作的实用型、装饰型、艺术型的刺绣类、编织类、纸艺类、雕刻类、珠艺类、布艺类、毛织类等民间艺术作品。其它创新型手工制品,均可参加评选。
四、作品要求
1.作品要融合艺术性、实用性、装饰性为一体,富有创意,具有市场前景。
2.作品要融入彭阳文化元素,展示地域特色,具有对外宣传的功能。
3.作品要美观、大气、精致;做工要精细、规格大小适当。
五、参与对象
彭阳县民间艺术家协会会员、彭阳县民间艺术爱好者均参加。
六、征集时间
从即日起至2020年6月30日。
参加征集作品,送县文联办公室(彭阳县行政中心六楼627室,邮编:756599,电话:0954-7012193)。
七、作品评审
2020年7月,组织评审工作组成员通过打分的形式确定等次和入选作品。一等奖1件(奖金2000元,颁发荣誉证书),二等奖2件(奖金1000元,颁发荣誉证书),三等奖3件(奖金600元,颁发荣誉证书),优秀奖作品10件(奖金300元,颁发荣誉证书)。入展80件(颁发荣誉证书)。一等奖平均得分需在90分以上,二等奖平均得分需在85分以上,三等奖平均得分需在80分以上,优秀奖平均得分需在75分以上,未达到各段分值的奖项,视为空缺)。
八、其他事宜
1.凡在本次评奖中获得一、二、三等奖的作品,彭阳文艺中心将作为公共财产登记造册,永久收藏(由县文联颁发收藏证书),用于公益展览、宣传等。其他征集作品,展览展示结束后,一律退还作者。
2.凡参加征集的作者,视为同意本次评选的所有事项之规定。
中共彭阳县委宣传部
彭阳县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2020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