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实施以来,彭阳县牢牢守住安全稳定底线,坚持监督管理和教育帮扶相结合,紧紧围绕共建共治共享的基层社会治理格局,构建“1234”社区矫正工作机制,即严把调查评估入口,修心与正身二者并重,实行红黄绿三色管理,做好入矫宣告、信息收集、行为惩戒、规范解矫四个环节,全面落实社区矫正工作措施,确保管得住、矫得好,推动社区矫正工作与基层社会治理的深度融合,有效维护辖区社会和谐稳定。
一、严把一个入口,做好调查评估
为做好社区矫正适用前社会调查评估工作,确保调查评估意见客观、公正、真实、全面,实践总结出“3443”工作模式,即评估调查小组至少有3人,要完成包括被调查人、家属、邻居、村(居)干部、网格员等至少4份调查笔录,准确了解其居住地情况、日常表现(包括违法记录、性格特征、家庭状况、工作状况及邻里关系等)、认罪悔罪态度及监管条件四个方面,充分听取村居干部和网格员关于对被调查人是否适用社区矫正及后续矫正措施的意见建议,在收到委托函后的3个工作日内完成评估工作。对调查收集的意见,统一整理、加强审核、综合评估,并经集体研究形成结论性意见。
二、修心正身并重,做好教育帮扶
坚持分类管理和个别化矫正,制定针对性的矫正方案,通过集体教育、个别教育、走访谈心、心理疏导等方式,因人施教,精准矫正。一是加强对社区矫正对象的法治教育和警示教育,组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法规,参与法律知识答题,通过以案说法,以案示警,增强社区矫正对象的法治观念和接受社区矫正的自觉性。二是加强社区矫正对象的思想道德教育,开展“感受红色文化、弘扬彭阳精神”为主题的教育活动,组织社区矫正对象参观县博物馆红色革命史展厅,通过讲解员的讲解和实地参观,让社区矫正人员感受到今天幸福生活的来之不易,从而更加珍惜社区矫正的改造机会,树立了积极改造的决心和信心。三是组织社区矫正对象开展各种形式的公益活动,例如参与社区防疫执勤、清理街道垃圾、铲除小广告、义务植树、敬老爱老等活动,社区矫正对象变身普法志愿者,走上街头向群众、沿街商铺发放普法、扫黑除恶等各类法治宣传资料,引导群众依法表达自身利益诉求,通过角色转换,有效修复社会关系,培养社会责任感,为基层社会治理注入了新活力。四是积极开展针对社区矫正对象的社会适应性帮扶,通过评估对确属困难的社区矫正对象,组织动员社会力量,采取就业就学帮扶、大病救助、低收入生活保障、心理疏导等形式进行帮扶救助。
三、实行三色管理,做好日常监管
为增强社区矫正对象监管的针对性和实效性,采取对社区矫正对象的红黄绿三色管理制度,实现分级管理、分段管理,切实提高社区矫正的质量和效果。将社区矫正对象分划分为红色(严管)、黄色(普管)和绿色(宽管)三个监管教育级别,分别对应不同的管理措施。将新入矫的社区矫正对象进行三个月的“严管期”。之后,根据社区矫正对象的犯罪动机和手段、犯罪类型、矫正期限、悔罪态度、入矫时间、日常表现、奖惩情况等方面,进行综合风险评估,确定社区矫正对象的监管教育级别。监管教育等级会根据社区矫正对象的表现等进行适时动态调整,表现良好的,可以降低管理级别,表现不好,不服从管理的矫正对象,要进行批评教育或惩处,并提高管理级别。对于重点管控人员,严格落实管控措施,列出包夹责任人清单,每日电话或微信汇报,每周到所汇报,加强电子定位监管,每天查看活动轨迹,记录活动情况,真正做到“四知道一跟上”,即:知道社区矫正对象在哪里、在干什么、在想什么、有什么问题和困难,思想教育和管控矫治及时跟上。
四、做好四个环节,提升矫正质效
一是做好入矫宣告。认真做好入矫宣告仪式,由社区矫正机构或司法所主持,社区矫正警察协助,并邀请检察官、辖区民警、村居干部、网格员及矫正对象家属参加,现场宣读判决书、宣告书、社区矫正对象须知。及时成立矫正小组,制定矫正方案,确定保证人和监督人,并签订责任书。通过入矫谈话教育,使社区矫正对象做到“五个清楚”。一是清楚自己身份是罪犯,找准自己的定位,端正态度,认罪伏法,积极改造。二是清楚在社区矫正期间,必须自觉接受社区矫正机构的监督。三是清楚应该做什么,不该做什么。明白在矫正期间享有的权利和应该履行的义务,必须遵守的各项规定和被禁止的事项。四是清楚违反监督管理规定的后果:训诫、警告、治安处罚及撤销缓刑。五是清楚社区矫正的目的:在严格管理的前提下,通过教育引导和帮助,矫正犯罪心理和行为恶习,顺利融入社会。通过让每一名社区矫正对象,从入矫开始便认识到社区矫正是刑事执行过程,明确自己身份,端正态度,自觉遵守社区矫正纪律和相关管理规定,主动接受社区矫正。
二是强化信息收集反馈。实行“五必谈,五必访”,即社区矫正对象有较大抵触情绪时、家庭发生重大变故时、有违法违纪苗头时、违规受到处理时及重要时期必谈必访,准确把握社区矫正对象的思想状态,做好心理疏导和稳控工作。积极探索将社区矫正融入社区网格化管理,网格员作为社区矫正对象的矫正小组成员,借助网格员贴近基层一线的优势,发挥信息收集反馈的作用,协助社区矫正机构开展社区矫正对象的日常入户走访,重点掌握社区矫正对象表现情况,及时将信息反馈给社区矫正机构,以便社区矫正机构及时准确掌握社区矫正对象的动态,有效消除了监管盲区,极大缓解社区矫正机构和司法所人少事多执法力量薄弱的难题,打通社区矫正的“最后一公里”,构建群治共治的基层社会治理新格局。
三是做好行为惩戒。严格刑事执行,对社区矫正对象不按要求报到、不按要求参加学习教育和公益活动、擅自离开居住地等违规情况进行迅速处理,及时调查了解缘由,保存证据材料,视情节给予口头批评教育或书面处罚决定,并如实记录。书面处罚决定统一在社区矫正中心进行,由社区矫正机构负责宣告,社区矫正警察、司法所参加,现场宣读警告决定书,并进行教育谈话。凡是给予书面处罚的一律进行公示,在司法所集中教育学习时进行通报。
四是规范解矫环节。社区矫正对象解矫前一个月,认真开展“五个一”做好解矫工作,即在解矫前开展一次个别谈话,对其矫正期间的表现进行总结,告诫其在解矫后应注意的问题和努力的方向;进行一次家庭走访,与家属交流社区矫正对象的矫正效果和存在的不足,建议家属要继续督促其改正;要求解矫人员书写一篇个人总结,对其矫正过程进行总结;进行一次全面评估,准确评估矫正效果,评定其是否符合解矫标准及安置帮教的分类级别;进行一次解矫宣告,宣告由社区矫正机构或司法所主持,社区矫正警察协助,矫正小组成员、辖区民警及所在地村居干部参加,宣告过程中,首先由社区矫正对象做期满个人总结汇报,社区矫正机构或司法所对社区矫正对象在接受社区矫正期间的思想动态、遵守社区矫正的相关规定、参加教育学习和公益活动、思想汇报等平时表现情况进行总结点评,宣读解除社区矫正宣告书,现场发放解除社区矫正证明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