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彭阳县司法局创新教育帮扶形式,对5名生活困难的社区矫正对象开展针对性教育帮扶行动,通过精准化、人性化的帮扶举措,触动社区矫正对象心灵,激发其主动改造、积极融入社会的内生动力,有效提升社区矫正教育的感化力和实效性。
上好入矫第一课
社区矫正对象韩某因无证驾驶农用车辆造成一人死亡,因犯交通肇事罪被判处缓刑3年并负债近百万元,自己也在事故中重伤瘫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
入矫后,韩某意志消沉,一度产生轻生的想法。司法局工作人员在上门办理入矫手续时,洞察其生存与心理双重危机,将上好入矫“第一课”与解决燃眉之急紧密结合,送去必需生活物资,缓解其迫在眉睫的生计困难;针对社区矫正对象残疾情况,主动协调残联上门办理残疾证,为其争取相应的残疾人保障。
通过这次入矫“第一课”,切实解决了韩某的实际困难,初步建立信任,为其端正认罪服判态度、服从社区矫正监督管理奠定了良好基础。
共同提高矫正质量
社区矫正对象李某因驾驶车辆交通肇事,不仅造成自身受伤及劳动能力受损,更导致其妻子瘫痪,且上有七旬老母,下有10岁女儿,家庭负担骤然加重。
在李某接受社区矫正期间,因居家照护压力增加,多次在集中教育前请假,无法按照规定时间到所报到。司法所在走访过程中了解相关情况,协助李某为其瘫痪妻子购置坐便器以改善护理条件,为其幼女提供必要的书包及文具以保障基本学习。
通过解决李某后顾之忧,不仅提升了李某配合社区矫正管理的主动性和稳定性,也使其家属在切实感受帮扶实效的过程中,增进对社区矫正工作的理解与认同,从而更愿意配合工作人员共同做好对李某的日常监督与引导。
“娘家人”呵护未成年人
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徐某来自单亲家庭,父亲患病无业,自身智力发育迟缓影响就业能力;加之年轻气盛,与父亲摩擦频发,家庭关系紧张。
司法所工作人员不仅严格执行社区矫正对象日常管理,还从生产生活、心理等方面帮助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健康成长,逐渐在徐某父子心中树立了值得信赖的形象。徐某常向社区矫正工作人员倾诉近期生活中遇到的难题,甚至寻求司法所调解帮助缓和父子关系。这份超越了常规监管、建立在信任基础上的亲近感与沟通习惯,有效纾解了徐某的焦虑,构筑了不可或缺的情感支撑环境。
谋划生活“出路”
社区矫正对象马某年逾50,未婚独居,身体状况一般且无稳定生活来源。司法局及司法所工作人员在走访中,不仅为其提供基本生活物资,更着眼于长远生计维系,主动与其探讨未来生活规划。
当马某提出尝试经营小生意以谋生,却因周边进货成本过高需前往外县采购而申请请假时,工作人员依据社区矫正相关法律法规,及时批准了马某的请假申请,保障了其生意的正常运转,缓解了经营成本压力。
暖心措施提高矫正质效
社区矫正对象郑某正处于肺部手术后的关键康复期。工作人员在走访时,关心他的身体恢复进展,提供相应慰问品,有效补充了其恢复期的必要营养支持,为郑某保持相对稳定的身心状态,从而更好地配合社区矫正日常管理提供了重要保障。
彭阳县司法局负责人表示,今后,该局将持续跟踪帮扶效果,深化拓展“情感关怀式”教育帮扶模式,用心用情做好社区矫正对象的“摆渡人”,为平安彭阳、法治彭阳建设贡献司法行政的温情力量。(通讯员 文师嘉)